家庭农场:这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来的概念,主要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,经营土地有一定的规模要求,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生产组织。这是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,简单点说,家庭农场就是有一定土地规模的农场主,平时自己经营,农忙时节可以临时雇一些人来帮忙。
合作社:农民专业合作社是2006年立法规范的互助性经济组织。主要是指具有相同生产和服务需要的农民,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经营组织。它是众多农户和家庭农场联合在一起的组织,家庭农场可成为合作社的成员。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农资、技术、农机、销售等服务。(2)适度规模土地,面积有一定的要求,一般在100亩以上。(4)目前各省在试点登记注册,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。(1)至少要有五名以上农户发起成立,农民成员至少占80%以上,成员没有上限,可以跨地区发展社员。(2)对土地规模没有要求,但要有营业场所和注册资金。(5)合作社业务包括农资、农产品的销售、运输、储藏、加工等。(3)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生产条件,比如农机、仓库等。(2)转行进入农业,希望通过适度规模经营获利的人。(4)能吃苦、踏实、勤劳,愿意自食其力过小康生活的人。(1)农业产业链上的经营者,比如农资经销商、农产品经纪人、农业企业等。(2)地方上有影响力的人,比如村长、村支书和地方能人等。(3)有经济实力,与政府关系好的人,比如企业老板、协会领袖等。(4)回乡创业者,比如在外打工回乡的人、大学生等。